区长信箱回复的疑问
来信类型投诉 电子阅读号
200862412298
2008-06-24
12:29:08
发 表 人 市民 收件区长
陈国军
处理进度 处理完毕 来信时间 2008-06-24 12:29:08
2008-06-25
16:36:19
来信标题 投诉
来信内容 陈区长:您好! 不好意思,又要麻烦您了!我是横河路上的老国贸花园的住户,最近每天晚上福利彩票店对面的两家按摩店的小姐,在晚上11点以后总是大声聊天,时不时发出恐怖的笑声,还有一些骑摩托车的人去光顾大声说话。使得附近居住的居民无法入睡,影响居民上班。另外我上次提的学校附近不允许开色情服务,也没处理好,公安部回复说什么现在已经好多了,这算处理吗?为什么不可以关闭学校附近的店。难道此店的老板与政府机关有不可告人秘密吗?。请急需解决!谢谢了!为居民考虑考虑吧!
受理情况 请 区公安分局 于 2008-07-06 前予以答复.
批转日期:2008-06-25
回复意见 你好:
来信收悉,对于你所说的问题我们已经派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公安机关多次开展涉黄问题的专项整治,但是坦诚的说,你说提到的类似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此类问题是社会问题,需要整个社会进行综合治理和长期坚决的斗争,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一直在严密关注,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
二00八年七月三日
回复时间:2008-07-03 21:27:53
2008-07-03
15:27:04
2008-07-03
21:27:53
起 草 人
赵印中
审 核 人 叶警青 [s:24] 偶提一点意见哦
对LZ两个意见:1(大声聊天,时不时发出恐怖的笑声,还有一些骑摩托车)聊天也不可以吗?
2.(难道此店的老板与政府机关有不可告人秘密吗?)你有证据吗?
对公安局一个观点:既然已经发现问题为什么还要(整个社会进行综合治理和长期坚决的斗争)呢?你们调查取证需要多少时间? [s:6] [s:6] [s:6] 这本来就是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永远不可能解决。两个人的事,怎么抓啊。以前一个朋友告诉他们小区也有这种事,有个强人就在小姐租的房子门口的楼道上贴上禁止卖淫嫖娼的大字报,这样搞过之后就收敛了很多。 与黑车、摩的一样是玩症,公开的秘密,有特色 就差最后一句:"谢谢CCTV,MTV,UTV,CHANNELV给我这次机会对你的问题进行回复,感谢YOU,朋友,下次见"[s:12] 靠,都把这种店关了,北仑这么多外来人口,开这样的店明显显是为了平抚事端么,LZ考虑问题太极端了 楼主你大脑有问题?按你说晚上人说话都不行了,那你去八宝山可以,晚上没有打扰。
明知是大马路肯定会有动静的。还说政府不办事。我看你是想小姐,想疯了。没有钱想白打跑小姐不干是不,所以想报复人家。叫人看不起。[s: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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