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谴责浙B.8P033行政执法车,
本人于8月27日暴光了一辆浙B.8P033行政执法车,在大矸车站附近不按交通法规行驶和停车,因正时下班高峰期,导致从西往东的车辆全部停滞,与最前面的716公交车僵持了大概10分钟之多,且浙B.8P033行政执法车的司机无动于衷,还挑衅地看着前面的车,意思是能把我怎么样,我就这样停了.另一位执法人员看到此情况也无动于衷,不示意司机把车倒退,按规定停好.当时大家都傻眼了,后来车上的人也开始骂浙B.8P033行政执法车的司机.716司机示意他把车开下,但他却破口骂716司机畜生之类的话.火啊.什么世道啊这.行政执法的车了不起啊!!!!!!!!!!!!!!!!!!!!!
本人今天再次说明该情况,没有第一次发的详细,但大概情况是这样的,第一次发的那个贴居然被删除.我想要了解的是,为什么该帖子要被删,那些行政部门,那些拿着人民群众,人民政府钱的公务员和相关人员,你们的素质和道德何在,你们过这样的日子舒心吗?为了行政执法,虽说是为人民,最后导致车大量堵车,这样是为人民了吗?你们是在给文明城市摸黑!知道吗!
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要被删除那个贴,为什么!我有违背论坛的规定吗?如果有,请列举.本人自动删除,并作道歉说明,还是说浙B.8P033行政执法车的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看到了这个帖子,做了亏心事不好意思了叫人删除的?如果是,难道你们做了亏心事情,作为一个公民不能有抱怨,不能有说明事情的权利,不能有在网络上且是暴光台这样一个平台上来说吗? [s:6] [s:8] [s:5] [s:5] [s:5] 不知道能否起到作用???? [s:6] 强烈谴责! [s:3] [s:3] 河蟹果然强悍 [s:11] 是啊,那个贴子我也看了,现在没有了。那个北仑中学的贴子也没有了。[s:5]
~~~~~~~~~~~~~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强烈鄙视拿人民钱 不办人事的多数公务员~[s:27] 对 斑猪 为何删贴 给人民群众个理由先~[s:20] [s:12] 俺们家族的人都盯着看他还删不删,做了亏心事了,怕羞了,哈哈. 楼主呀,任何媒体都是政府的喉舌,对政府形象不利的东西,不管是不是真实的,为了粉饰太平,也得删呀,你得理解版主呀,估计他也是身不由已吧.删贴这种事真是太多了,虽然这贴不违法,不淫秽.但涉及到政府部门的形象.总是要掩盖的哦.习惯就好了
自打耳光两下[s:34][s:34] 气的是,明知道形象不好,还做那种缺德事.不暴光下的话以后他们更为非作歹,不顾法纪,那时候连整个中国政府的脸面也丢光光!!!!!!!!!!!!!!! 这个论坛本来就是让人言论自由的地方,但是当你发表了,说出了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就要把贴子删了,那么建这个论坛何意义,这个版块何意义。
再者,大家愿意把事情说出来,希望大家都能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这个文明的城市,不然评这个文明城市意义何在。文明城市是一个文明的象征,而不是给外人看的,我们要的是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的文明做起。 [quote]原帖由 [i]幸福使者[/i] 于 2008-8-29 10:40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439041&ptid=1217981][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楼主呀,任何媒体都是政府的喉舌,对政府形象不利的东西,不管是不是真实的,为了粉饰太平,也得删呀,你得理解版主呀,估计他也是身不由已吧.
删贴这种事真是太多了,虽然这贴不违法,不淫秽.但涉及到政府部门的形象.总是 ... [/quote]
你说的也是没错的.但始终气不过嘛 BS一些政府部门,拿钱,不干人事. 看看吧,到底是谁删了之前那个帖子?难道连斑猪也失去了道德观吗?是被收买,指使,还是包庇窝藏? 问题是你的帖子不够和谐,所以要被和谐掉。 [quote]原帖由 [i]kingrog[/i] 于 2008-8-29 10:49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439343&ptid=1217981][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看吧,到底是谁删了之前那个帖子?难道连斑猪也失去了道德观吗?是被收买,指使,还是包庇窝藏? [/quote]
或许斑竹也是身不由己 强烈建议楼主把此帖复制到区长信箱!!!!!!!
就不信了,天底之大就没有咱老百姓说话的地方 支持楼主!!! 难道这就是高举“为人民服务”旗帜的执法人员吗?
强烈BS
[s:10] [s:10] [s:10] 强烈鄙视他们![s:27] 估计寄到区长信箱,恐怕效果也不大的![s:24] 啊哦.怎么这样子啊...
论坛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再说,楼主并没有违反版规,
为什么要随意删除别人的贴子...这样做很不能服众... 拿着创建文明城市的旗子.整顿这整顿那.真正要整顿的是那些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干实事的"执法人员". [quote]原帖由 [i]hikeradam[/i] 于 2008-8-29 10:53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439433&ptid=1217981][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或许斑竹也是身不由己 [/quote]
请问这是什么版块,这是曝光台,要是这样,班主身不由已的地方多了,难不成当爆光人民群众的时候就大大方方了,当曝光政府部门的时候就有这种如坐针毡的现象了??? [quote]原帖由 [i]hikeradam[/i] 于 2008-8-29 10:52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439411&ptid=1217981][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问题是你的帖子不够和谐,所以要被和谐掉。 [/quote]
这样的一个暴光台,在这样的平台上,性质的问题,想必没有和谐的帖子.
要和谐,人民政府要带头,公务员起表率,拿着人民的钱不要被人民群众骂呀 向我们尊敬的公仆致敬! 以后大家见到那辆 浙B.8P033 要格外注意下 [quote]原帖由 [i]zjh6688[/i] 于 2008-8-29 11:06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439809&ptid=1217981][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向我们尊敬的公仆致敬! [/quote]
致敬! 我对车号一下不敏感,但是这次我倒要好好记住这个车号 BS这种行为.执法人员应该注意公众形象,不要把自己当成老爷,高高在上.
BS. [s:27] BS无故删贴的版主...没能耐就早点下台...尽做些龌龊的事... 严厉谴责浙B.8P033行政执法车------支持!
该帖子为何要被删-----斑竹也为了口饭吃,理解下
这世道真的没公平可言?------26岁前我也是这么想的 [s:35] 这里做斑竹还有工资拿的索? [s:17] ,哎~~哎~~哎~~浙B.8P033,你又上暴光台拉. 原来我们有这么多人站出来伸张正义,把帖子顶起来 曝光就要去上一级部门,不要在区里议论。
平级或者是“自家人”,你说怎么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