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电大的师生注意了,北仑人民注意了!
胡彭军,男,以前在宁波永发集团工作,现在在北仑电大学习。他托同事借了公司的书,要求归还日期已经过去很久,在多次催促还书的情况下总是无动于衷就是不还。一本书不值几个钱,但你的人格,你的人品,你的信赖度呢?希望认识他的人和正在和他打交道的人注意了,在他需要你们给他提供什么帮助的时候,要考虑对他的帮助会不会对你产生什么不良的后果![s:27] [s:27] [s:37] [s:37] 更正一下,是胡鹏军。希望各位能够发表一下个人的见解。 请楼主谨慎 这样把名字直接公布出来不好吧? [s:4] [s:5] 楼主偶感觉你的人品也不怎么好哦。。不就是借了几本书嘛。也不用那到这里来曝光吧。。。好小气的拧。。。[s:5] 书早被他弄丢啦[s:19] 一不小心变成通缉犯 多次联系他,总是说过几天就到公司还书。可N个几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已经问得很明确了如果没有了,没有关系说一声。我朋友可以到书店另外买一本还公司,可公司催我朋友好多次了,我朋友也和公司讲了具体的情况,同事也多次和他联系不是不接电话,就是说明天来还!
请大家评评理
回复 6# 天空不蓝了 的帖子
你可以说我小气,但我不希望其他人再上他的当。我朋友很明确的告诉他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讲出来,为什么总是不说呢。毕竟也是借的公司的书呀,又不是自己的。回复 7# ameng2008 的帖子
如果他和我朋友说书已经弄丢了。那也不至于到现在的地步呀!总得讲道理的不是![s:28] [s:28] 我觉得不是lz小气不小气的问题,几本书值不了多少钱,但是被揭发的当事人的人品实在是说不过去 LZ好小家子气喔别人就借了你一本书就被你连名带姓的曝光 是啊,几本书值的这样吗???如果是差你几千元钱,也没必要这样把人家的名字暴光吧 不少人只说钱少,没注意事情反映人品的问题啊!
不以恶小而为之! 这种小事就直接暴名
可见你这种人不可交
当你朋友很累耶 不过我朋友已经到多个书店看有没有同样的书,因为要买来还给公司。这个星期天准备去北仑新华书店看看,希望能够早点卖到同样的书还给公司。[s:13] [s:13] LZ,你有点小题大做哦 如果他早点就直接说书弄丢了,那我朋友也早就去书店将书买回来还给公司了。可问题是到现在还是在说过几天就还。或书在他的朋友那边之类的话。 [s:10] [s:10] [quote]原帖由 [i]quasar[/i] 于 2008-9-17 16:39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22716&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不少人只说钱少,没注意事情反映人品的问题啊!
不以恶小而为之! [/quote]
[s:11] [s:11] [s:11] 什么书?书名是~~~??? 是不是葵花宝典呀 无聊,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s:4] [s:4]
没兴趣,这样的人多呢!
建议LZ以后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否则[s:13] 就不要再在这里说了 [quote]原帖由 [i]天空不蓝了[/i] 于 2008-9-17 14:42 发表 [url=http://www.newbeilun.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0819264&ptid=1244815][img]http://www.newbeilun.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s:5] 楼主偶感觉你的人品也不怎么好哦。。不就是借了几本书嘛。也不用那到这里来曝光吧。。。好小气的拧。。。[s:5] [/quote]
我是当事人,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胡鹏军到公司借书,管理员没有借给他,然后他叫我去帮他借,我借到了,(因为我是刚刚进该公司的,公司老员工对新员工都比较友善)转眼间,还书的时间到了,我催他,他拖了几天,后来他说已经帮我去还好了,因为大家是同事,每天都见面,我就没有去向管理员求证,事隔几个月了,管理员问我书有没有看好,我才意识到他欺骗了我,我打电话问他书到底有没有还,他才说没还,后来他说一两天就来还,现在已经有N个一两天过去了,现在他根本就不理我了。我想告诉大家一件事:公司的书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我利用中秋团圆的时间东奔西走的去买,最后没有买到)有些书是全国限量销售的,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s:35] [s:35] [s:35] [s:35] [s:35] [s:35] [s:35] 撇开你说的内容!
就你在网络上发布涉及他人的人信息的行为,这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s:5]
请楼主慎重!!![s:5] 一个人的人品呢?..........所谓有借有还.在借不难的道理谁都懂吧.......不是小事情,这反映一个人的人品问题,我支持楼主 难怪小题大做
原来是新进职员[s:2] [s:2]
发贴的肯定年纪青青
[s:2] 素质太差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现在有些人怎么都没有良心了,竟然纵容不讲信用的人,像胡鹏军这样的人连这一点点小事都不能做好,我看他将来肯定不会成就一件大事,一个人信用没了,谁还敢跟他做朋友,做生意?贷款之所以要抵押要担保人,就是防这种人! [s:3] 本人支持Lz的做法~~不想做小人就别做小人做的事,说书没了或者赔偿都可以,为何要一拖再拖!说小气的人看来也想留个后路吧 楼主,你的遭遇固然值得同情,但是,若干年之后。当你经历过更多事情的时候,或者你的视野或者说事业更宽广时,你会明白,一个人的名誉远比一本书值钱。现在可能你只是一时之气,但是在别人眼中,这不算什么大事,他该批评,鄙视,但你的行为更值得反思。 谢谢支持我的人!我呢,是社会经验不足,不过有谁敢保证自己没有被人欺骗过,我被骗的只是一本书,我希望有些人不要被他骗了别的更宝贵的东西. 如果这个人还要名誉的话,就不要一拖再拖,他干脆说书没了,没关系,我自己赔,为什么还要欺骗别人呢他是不是觉得捉弄人感觉很好?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 我要的不是同情,我希望人与人相处应该以诚相待! 哎,穷得没有内裤穿了,所以将那基本书拿去抵押了,然后...........[s:5]
哎,本不想说的,男人何苦为难男人呢[s:9] 靠,奶奶的,楼主我支持你.
对这种不见信用的人就该这样.
, ................ 什么书,报出来大家帮帮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