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域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宁波市北仑区域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乒协)。
第二条:乒协是在北仑体育总会领导下,在市乒协指导下的群众性体育团体,是为广大乒乓球爱好者健身服务、比赛、培训少年运动员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北仑区体育总会团体会员。
第三条:乒协应广泛团结和组织乒乓球运动的体育工作者和积极分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贯彻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学习体育理论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乒乓球比赛和交流活动。推动北仑区乒乓球运动的发展,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繁荣北仑文体生活,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广泛开展群众性乒乓球运动,重视北仑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的组织和培养,向省、市推荐优秀人才。
第五条:落实乒乓球活动场所,建立海天乒乓球俱乐部队,经常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乒乓球比赛,提高乒乓球爱好者的球艺水平。
第六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基层乒乓球竞赛活动,搞好一年一次有规模的乒乓球比赛。
第七条:组织乒乓球爱好者的集训,裁判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使北仑乒乓球业余活动丰富多彩。
第八条:制定乒协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一定等级乒乓球比赛的观摩活动,扩大知识,提高协会凝聚力。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乒协的章程;
2、有加入乒协的意愿;
3、原为实现乒协的宗旨而努力。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常委会讨论通过;
3、由乒协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和权利;
4、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乒协决定;
2、维护乒协权益;
3、承担完成乒委托,交办的工作;
4、向乒协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乒协全体委员会议是乒协的权力机构,委员由乡、镇及有关部门协商推荐产生,协会设常委员会和裁判竞赛委员会,协会常务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
第十四条:乒协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均由本届委员会推荐产生。
第十五条:乒协下设裁判竞赛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
第二六条:乒协委员任期四年,在任期内有必要增补和免职人员,需经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必要时可召开会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区体总备案。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乒协活动经费来源,由社会资助和捐赠,乒协有偿服务收和有关领导部门补助。
第十八条:乒协活动经费支出,按体育事业财务开支标准执行,由主席审批后,委托秘书部门办理,每年向全体委员会公布一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章:本章程经北仑区域乒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报北仑体育总会批准实施。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北仑乒协。
二000年十一月 [s:15] [s:15] 这些章程都是老鹅一手起草,写的好详细啊! 不是吧,这么厉害啊 [quote][b]下面是引用朱茵居然爱我于2005-06-10 21:56发表的:[/b]
这些章程都是老鹅一手起草,写的好详细啊![/quote]
是抄来滴。欢迎朱茵居然爱鹅! 我们这里的人才好好研究一下,制订我们的章程. 我还以为 噶厉害啊 原来是抄来的 垒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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