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劳动争议问题
各位专业人士,您们好!我在这里有些问题需要咨询大家,请帮忙给点意见,不胜感谢!
1.我现在在休产假,关于我的产假工资,我们单位只给我发基本工资,我的工资组成是由基本工资+奖金组成的(奖金占总工资的2/3左右)这样合不合理?我查过《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或者流产上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但我不知道公司有没有给我交生育保险,如果没有交的,而且公司有不肯给我支付平均工资的,我能不能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我就快要休完产假上班了,今天收到公司人事主管的电话,说我上班后要调我到其他部门,理由是那个工作比较轻松,照顾我刚生好小孩,有更多的精力照顾小孩,实际上他们是想逼我自动辞职。我不想换部门,请问我该怎么样保护自己?
3.我们总公司在深圳,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有约定发生争议的,要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处理,请问这样我找北仑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不可以。
[ 本帖最后由 xiaocao28 于 2008-3-23 13:4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