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播报 | 便民 | 交通 | 房产 | 娱乐 | 汽车 | 旅游 | 团购 | 商家 | 分类 | 问吧 | 地图 | 相册 | 博客 | 镇海版
 
发新话题
打印

企业供求版版规,请大家共同监督遵守!

本主题由 郭靖 于 2008-4-18 16:32 设置高亮

企业供求版版规,请大家共同监督遵守!

《新北仑论坛企业供求版版规》

总则:遵守国家对互联网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新北仑论坛规定。

一、企业供求版的宗旨
  我们提供有效可靠的平台,连结来自各企业的买家及卖家。积极打造以企业供求信息为载体的网络模式,力求在网络上满足各企业采购链的需求,帮助企业轻松应对采购中的纷繁复杂的事务。 建立一个为企业采购提供方便的网络平台,为供应商提供节约成本的市场营销平台。

二、鉴于企业供求版的宗旨,同时为了杜绝灌水、言之无物之类的帖子,现规定在企业供求版发表的主题帖子必须在20个字数以上,回复帖必须在6个字节以上,低于此字数或者纯表情贴,版主有权不给予发表。 

三、采购之家删除帖子标准:
  1、不符合本版讨论宗旨的帖子,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2、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以及蓄意、恶意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政府和人身攻击性质或违反社区其他规定的帖子,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3、本版内只可以发布针对企业的供求、销售贴,发表形式需按照统一规格,禁止纯粹宣传网站,包括发布网址;
  4、任何内容重复(含换标题不换内容或换ID不换内容)的帖子,斑竹以首发帖子时间为准,对重复帖子一律予以删除。
  5、任何内容空白或内容仅是表情符号,题目或错别字太多的,词不达意的主贴,斑竹一律予以删除。
  6、严格控制争议性质帖子,对于争吵性质帖子,斑竹有权利转移到意见栏目或删除。就本版管理存在异议并提问的帖子,请到论坛《建议公告》提建议。另开的该类贴子斑竹可予以删除。

                                                 本版规从200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我不会武功,我只是个民工......

TOP

发新话题
本功能由奇虎问答实现

相关主题

标题 作者 最后发表
笔记本购买指南 maxpope 2007-09-13
俞雷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红绿灯 2006-01-19
"十个不准"对村干部的行为约束力有多大? 老付 2006-07-20
点击阅读更多关于的相关帖子  更多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