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走投无路了!!!
我是在一家私营物流公司上班,上一天休一天,每天上班时间为08:00至晚上23:30,公司薪水是按照底薪加提成计算,工资是每月10号以现金形式发放,没有工资条,领工资时大家看一下财务室的工资表,然后签字领钱.如果对薪水有异议,可向部门领导申诉,至于效果嘛,基本上没有!!!
就拿这个月说,我的底薪是900元,计件工资是1200元,全勤奖90元(上满15个班,232.5个小时),应发2190,实际发放到手里却只有1950元,当时在财务室就火了,问是怎么回事,会计一句话,找你们经理去问...找到了经理,经理说查一下,转眼间半个月过去了,音讯全无,再找经理,经理也火了,一句话,你问我我问谁呀???
有这样的公司,有这样的领导,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的合同上写明的是底薪900加计件工资,不过我们公司不发工资条呀,打官司到时候他们不认帐,有什么办法?
我现在是不准备在公司干了,不过也不能让他们这么欺负人呀,我们打工的赚钱不容易呀,太黑了吧!!!
另外请问一下,这种上班的作息时间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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