仑狐·新北仑 » 网友播报 » 讨论:区工商分局如此答复,你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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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墨童 于 2008-6-19 08:06 发表 很好,你把它打印出来,随身携带!以后碰到有人强行让你出示小票,你就出示这个“皇家令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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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蓝天白云 于 2008-6-19 08:46 发表 我倒不这么认为,如果你所有的商品确实是付了钱的,给她看一下小票也无所谓啊,我每次都给她看的。商场的这种举动是为了防止贪小便宜的人偷窃商品,我认为不能说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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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红盾青年 于 2008-6-19 08:23 发表 版主,其实不用打印,很多人都不出示小票。说明您没有真正去商场“体验生活”,在这里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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