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我也碰到了,写了一封信到区长信箱,下面看怎么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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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583242
发 表 人 市民 收件区长
俞雷
处理进度 处理完毕 来信时间 2007-7-15 8:33:50
来信标题 对大路村收40元卫生费不理解和不满!
来信内容 区长你好:首先感谢你百忙之中来听我反映几个问题.
前几天,大路村里几个人来到我住的地方说做暂住证,另外还收我俩个人40元卫生费,一个人20元!对与收卫生费20元一户,我退一步说也可以接受,按人头算表示不理解了!下面几个问题更不理解了!
一.大路村收卫生费是不是要经过物价部门等有关单位审核!如果没有,我的地盘我做主 有种土皇帝 土政策感觉!存在着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
二.在卫生费收据上还写上交费人的名字,目地是你如果房子还没住满一年搬走的话,新来的房客又可以交上20元卫生费!我想上批房客已经交了所谓一年卫生费,凭什么重复交呢?有着重复收费之嫌!
三.另外做暂住证5元一本的发票不向他要的话,不主动给我的,我还是自己上门到村里要来的!手续存在着不规范!
最后一个问题是咨询一下,我已经在新柒镇买了房子,现在还没交付,有合同手续的,并且住在自己嫡亲姐姐家里,要不要做暂住证??
希望有关部门一个答复,谢谢!
回复意见 您好,来信收悉。
关于您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按照大路村的村规民约,对外来暂住人员要收取每人20元的卫生费。
2、随着外来人员的增加,各村在卫生保洁方面,都花掉了大量的费用,对于外来人员只收取了非常少的一部分,目的是为了培养自觉讲卫生的意识。
3、按照公安有关部门的规定,暂住证每本工本费5元。
4、凡户口不在新碶范围内的暂住人员,如柴桥、白峰等地的临时居住人员,按规定都需办理暂住证。
新碶街道办事处
回复时间:2007-7-19 14:33:33
起 草 人
陈国平
审 核 人 王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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