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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请教一个问题

吴律师,请教一个问题

我妈妈今年未满50周岁,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将近15年(是做计件的),现在准备不做了。在这期间由于土地征用政策个人做了社保,也和企业签订了合同,不过这合同按我妈的说法是上不了台面的(没有三金,还要加班加点)。现在在这家企业工作的其他老员工如果辞职不做的话,会象征性的给予1000-2000元,请问吴律师,这样是不是合理,如果劳动仲裁的话在经济上有更多的合理的补偿吗?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zyj1980 于 2007-5-30 16:15 编辑 ]
天若有情天亦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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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当然违法部分的内容是无效的。没详见合同无法给予准确答复。
吴律师热线:13355966363金贸大厦1204室
个人博客空间http://my.beilun.cn/?1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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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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