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学校:
由宁波市委宣传部、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青团宁波市委主办的,宁波市图书馆、宁波市青少年宫、宁波电视台、宁波广播电台、宁波市新华书店、《宁波晚报》社、海曙区文化馆、逸夫剧院、白云儿童剧院、宁波市电影公司、宁波大剧院承办的宁波市首届未成年人文化艺术节将于2007年6月至8月举行。根据甬文广新(2007)41号文件《关于举办宁波市首届未成年人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海曙区文化馆将承办本次活动的“绘画篇”--宁波童谣儿童画大赛。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准备,抓紧创作,积极参与。
本次“宁波童谣儿童画大赛”活动有关事项详见方案。
附:宁波童谣儿童画大赛方案。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宁波童谣儿童画大赛
方 案
一、宗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未成年人的文化建设,弘扬、传播民间传统文化,推动少儿美术教育,培养少儿绘画想象力、创造力,提高少儿绘画水平、审美能力,决定在全大市范围内,举办组织一次宁波童谣儿童画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
承办:海曙区文化馆
三、参赛要求:
1.以宁波地方特色的民间童谣文学作品作为儿童绘画的创作主题。(童谣文学作品可从海曙区文化馆网站中搜取:
www.hswhg.org,鼓励新挖掘地方童谣为题材的作者。)
2. 突出儿童绘画的原创性。有强烈、张扬和艳丽的色彩,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3.画种不限,四开\八开均可。作品一律不退。
4.由全市各小学、幼儿园推荐优秀儿童绘画作者参加。
5、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名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组别、指导老师、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并注明是根据哪首童谣创作的。
四、设奖:
1.分幼儿组(4-6岁)、少儿组(7-12岁)。
2.每个组别各设金奖4名、银奖8名、铜奖16名。入选奖113名。并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3.所有入围选手及优秀指导老师奖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颁奖时间另定)。
4.聘请儿童画专家进行评选,入围200幅儿童画将组合举办“宁波童谣”优秀儿童绘画作品展览并出书一册。
五、截稿时间:
2007年9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作品寄至:海曙区文化馆书画工作室(灵桥路219号,海曙区政府旁)
联系人:樊国明 联系电话:56123579 82182421
qq:273801266 Email:
56123579@163.com (童谣参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