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一起打官司彻底解决2500元煤气初装费问题吧!
按照2003年颁布的仑政 [2003]87号文件规定,区域内新建住宅管道燃气建设配套费收费参照宁波老三区标准,经政府部门核准后,统一列入售房合同,由住宅建设单位代收代交, 如未列入,则由开发商从已收的房款里面支付给燃气公司。由于拆迁地块政府定价,我区拆迁安置房住户直接向燃气公司支付配套费。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的吴克汀律师认为,政策出台如此长时间后,房产商不应再违背政策收取管道燃气费,这笔费用应该退还业主。
所以,名文规定买商品房的是不用交那2500元煤气初装费的,因为当时买房时的价钱已包括了这笔钱,我们再交就等于我们要交两次了。无论是美好家园还是别的小区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美好家园已退2500的人家也是打官司胜诉或声称要打官司才退成的,而且现在还在继续使用煤气的。
所以我呼吁:北仑凡是2004年以后买商品房为了这2500元煤气初装费问题的人联合起来用司法武器,人多力量大,彻底解决这个2500元煤气初装费让我们多支付的问题,现在打官司胜诉诉讼费也是让被告付的。
[ 本帖最后由 wcc1201 于 2007-11-12 15:1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