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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公然挑战中央政法委,派警察抓法制日报记者

本主题由 我爱北仑 于 2008-1-7 19:38 移动

中国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公然挑战中央政法委,派警察抓法制日报记者

中国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公然挑战中央政法委,派警察抓法制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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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10994229  胡同口·乞丐 发表于:2008-1-7 16:28:41   
辽宁西丰警方进入法制日报社,以涉嫌诽谤罪拘传《法人》杂志记者  
  
  本报讯 (记者)“一听说警察进报社抓人,记者(朱文娜)就吓跑了。”1月4日,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局4名警察来到北京市法制日报社,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拘传该报社所属《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多位目击者向本报记者证实,警方向《法人》杂志相关负责人出示了对朱的拘传证及立案证明。当日,由于未能见到被吓跑的朱本人,警方表示1月7日将再次拘传记者朱文娜。
  
  警方没有说明是何人报案
  
  1月4日,西丰警方一行4人来到位于北京望京花家地的法制日报社,未能找到朱文娜,西丰警方向朱文娜供职的《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相关负责人出示了对朱的拘传证及立案证明。

  《法人》杂志该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警方的做法是“一种很恶劣的行为”,对于一个自诉案件,警方没有向该负责人说明何人是报案人。“但看过(朱文娜)那篇报道的人都可以想到,那个人可能是谁。”该负责人说。
  
  涉案记者发表过揭秘报道
  
  朱文娜的家属则对本报记者称,朱是“写稿子得罪人”,该稿子即是1月2日发表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

  本报记者向负责签发拘传证的西丰县公安局刑警队求证相关细节时,对方以“负责签发(拘传证)的领导不在”及不能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发表意见。

  辽宁西丰警方进报社拘传记者一事发生后,《法人》杂志随即发表声明,敬告各网络媒体不要转载朱采写的相关报道。声明称,“依据西丰方面最新提供的一些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涉及到的一些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复核”。
  
  法律人士:这是恐吓记者
  
  由于受到惊吓,记者朱文娜目前“精神不太好”。接近她的一位人士称,除了上述报道外,朱没有任何行为可能涉嫌诽谤。

  据了解,《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提到的编发短信“诽谤”西丰县委书记的女企业家赵俊萍,已于2007年12月29日被西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诽谤罪、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但相关法律人士称,这两个罪名均难以成立,此案还未终审。

  如今,报道赵俊萍以涉嫌诽谤罪被当地拘押的记者朱文娜,也被西丰县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传。法律人士称,涉嫌诽谤被拘传,甚至被拘传者的身份为记者都无可厚非,但朱因职务行为而得此遭遇,令人震惊。

  “如果一个记者因写批评报道,而被有权力的部门和个人以涉嫌诽谤罪拘传,这是多么恶劣的行为!”在西丰警方拘传朱文娜当天,朱的朋友、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法制日报社与西丰警方进行了接触。

  周对本报记者说,手握权力的人,如果都以涉嫌诽谤恐吓记者,那么,久而久之他们会形成一个不可批评的“土围子”。“这样,就没人敢再批评权力了。公民对权力监督和批评的权利将因此而沦丧。”
  
  资深记者:直诉记者不妥
  
  朱的同事、《法制日报》资深记者李勇说,“此事已经突破底线”。李说,且不管朱的报道是否存在失实或其他问题,其总归是属于职务行为。相关人士或部门应该通过组织程序或法律程序,先找到朱所在的单位,而不是直接对朱进行问讯。

  “一个手握公权力的人,动用手下的司法、执法机关对记者进行拘传。这种做法,对任何记者都是一种打击。如果警察成了县委书记的‘家丁’,以后的新闻舆论监督就没法做了。”李如此表示。  
  
  ■相关新闻  
  
  记者报道披露官商博弈  
  
  朱文娜被指控涉嫌诽谤罪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刊发于《法人》杂志2008年第一期。

  该报道披露,西丰县女企业家赵俊萍因为加油站的拆迁补偿问题,卷入了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

  2006年,西丰县委县政府要兴建东北土特产品贸易中心,赵俊萍所有的沈丰加油站列入被拆迁范围。赵愿意拆迁,但希望政府给予合理补偿。由于两次估价相差了340多万元,赵未能与拆迁办达成协议。

  2006年5月,沈丰加油站被违法强制拆除。赵俊萍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合理补偿但未能如愿,赵最后找到县委书记张志国。《法人》杂志的报道称,张志国曾对赵俊萍说,“你还想在西丰混不?要想混,就别跟我提拆迁补偿!”

  据悉,2007年2月,西丰县有关人士称,要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县地图上抹去;和政府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力量对赵俊萍采取措施。3月,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除了查封赵的相关企业外,还通过电视台发出通缉令。

  得知自己成了通缉犯后,激愤的赵根据市井流言编发了一则手机短信,发给了西丰县部分领导干部:“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

  对此,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2007年3月21日,在北京正打算向有关部门举报情况的赵俊萍被西丰警方抓回西丰。

  据悉,赵俊萍被拘是因为涉嫌诽谤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

  2007年10月31日,署名“赵俊萍家属”的人士公布了一篇名为《又一位县委书记导演了又一起“澎水诗案”——赵俊萍诽谤、偷税罪案始末》(“澎水诗案”应为“彭水诗案”,原文如此)的文章,披露了赵俊萍案的相关细节。

  《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披露了赵俊萍所涉诽谤罪、偷税罪的事件后,等待她的是与赵相似的命运:辽宁西丰警方已来到北京,以涉嫌诽谤对其拘传。



   法制日报的记者都敢抓,那省级的就完了。以后的记者还能为民服务吗?还能监督政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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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啊
可悲...................................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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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县委书记要倒霉了!垃圾,是不可能一手遮天的,玩大了只会玩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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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就是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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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中!!!!!有最新消息請PASS出來!
爱人就是爱人,只要去爱,不要拿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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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记者因写批评报道,而被有权力的部门和个人以涉嫌诽谤罪拘传,这是多么恶劣的行为!”在西丰警方拘传朱文娜当天,朱的朋友、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在法制日报社与西丰警方进行了接触。

  周对本报记者说,手握权力的人,如果都以涉嫌诽谤恐吓记者,那么,久而久之他们会形成一个不可批评的“土围子”。“这样,就没人敢再批评权力了。公民对权力监督和批评的权利将因此而沦丧。”

公民对权力监督和批评的权利将因此而沦丧——还有监督权吗?还有言论自由权吗?
祝福贼骨头们不得好死,男的世代为奴,女的世代为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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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反政腐武装!想给政腐一个教训!阿拉呼哇阿克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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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县委书记该杀,你以为西丰是你家,北京也是你家的啊,简直是头猪,也不知道县委书记怎么当上的,上面应该好好的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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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七品官,居然去京城抓人,不想混了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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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县委书记还要到京城抓人???太狂了吧 以为天下都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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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啊~

[ 本帖最后由 小小泪 于 2008-1-15 10:57 编辑 ]
宇宙超級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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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西丰警察吓得尿了裤子

熊包的《法制日报》社被西丰警察吓得尿了裤子

论题发起人 fazhijingj 于 2008-01-13 16:06 编辑 | 图片上传 | 删图 | 删贴 | 其他文章 | 名片 |
辽宁省西丰县派人到《法制日报》社抓记者朱文娜的事件,发生在2008年1月4日(周5),可真正透露出来,却是1月5日下午。原因很可笑:《法制日报》社竟怕得要死,准备私了!
就是在7日和8日,此事件被全国很多报纸及各网站曝光,并引起极大反响,西丰县也开始又检讨又道歉拚命收拾残局时,各媒体(平面媒体和主要网络媒体)竟收到通知,不要炒作此事。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封锁舆论通常是被曝光者攻关的结果。但这次却不是,有消息说,是法制日报向有关方面递送报告,要求媒体不再炒作。当然,9日情况有一点小变化:胜利在握,《法制日报社》发了一个声明,感谢了一下大家,没提不再炒作的事。

这太让人气愤了!

可以告诉大家,这个消息是准确的。这上面的信息来源为:凯迪的泼女依佳伊大侠;著名网络评论人十年砍柴大侠;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朱文娜的律师周泽先生。这还不包括国外媒体的报道。

朱文娜女士的文章是记者采访的职务行为,西丰县警察去抓她,《法制日报》社的措施是赶快告诉她躲起来,以至于警察一直呆到下班,并扬言星期一还要来抓她。

这个事件如果换作没权没势的我的老板,一定会说:她所做的,就是职务行为,是我们报社的责任;如果说犯罪,那是我们报社犯罪,与记者本人无关。要抓,可以,抓我好了,抓我的员工,不可能。并且会告诉对方:我们做为法制日报社,我们对我们的报道负责,对我们的员工负责,我们会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舆论监督的尊严,并会向我们的上级:中国司法部和中央政法委汇报。你们也必须对你们抓人的行为负责!

呵呵,我想那帮家奴孙子不当场尿裤子就不错了。结果呢?是《法制日报》社差点尿了裤子。

可惜啊,《法制日报》社的老板不是我的老板。

《法制日报》社的做法是:叫人躲起来,低三下四地解释和疏导,并封锁这个消息,并打算私了,以至于对法制日报社的消息极为灵通的人士都完全不知道此事件(十年砍柴就是法制日报记者,周泽律师也是朱文娜的原同事),我们在第二天(6日)下午和晚上知道这个事件时几乎都气炸了肺。周泽教授就表示:一定不能这样,一定要推动这个事件的发展,因为这个事件是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和舆论监督的极大伤害,同时他自告奋勇兼任朱文娜的律师。这样才有了十年砍柴大侠对此事件的网上披露,才有了凯迪依佳伊女侠独自对此事件评论的三十多个小时的坚守,才有了新京报、中国青年报和南方都市报星期一(7日)的报道,才有了全国网络的正义呐喊,才有了《法制日报》社在周一向政法委和司法部的汇报和严正抗议!

真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法制日报》做为宣传法制的中央级唯一的媒体,一方面应该更好地以法律作武器去迎击那些破坏法律的无法无天的逞恶之徒,另一方面应该更好地以舆论监督作武器去保护媒体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这可好,除了躲,就知道私了,真不知道这《法制日报》还办个什么劲儿。这还是有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国家司法部在后面撑着,如果他们只是个小民,还不吓得畏罪自杀去啊?

还有更可气的呢。在全国舆论风起云涌,得知事情可以得到圆满解决后,《法制日报》社在8日竟通过有关方面要求全国对此事件的报道叫停!

如果说西丰县张志国是牛逼得不可思议,这《法制日报》社真是反牛逼得不可思议了。

除了失望,还要感谢:《法制日报》社的做法真是叫我们看到了中国所谓法制的真面目!

引一段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的话:

  我真的要跌倒了。法制日报为什么要干辽宁西丰要干却没有干成的事呢,我将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也得不到答案。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称为史上最牛的县委书记,他应该感谢法制日报——警察进京抓记者惹恼了全国舆论,被羞辱的法制日报却出面帮自己摆平了——法制日报真是活雷锋呀!

《法制日报》社啊,建议你们去好好体会一下胡总书记要求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之后关好大门洗洗睡,睡醒了上街卖红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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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事件”续:《法人》总编辑王丰斌辞职

无法忍受法制日报在“西丰事件”中软弱、窝囊、甚至无耻行经,《法人》杂志社总编辑王丰斌愤然辞职。新任总编辑肖黎明(武大毕业,30岁左右,原法制日报经济部副主任)1月28日已经正式上任。
  在“西丰事件”中,王丰斌“未经法制日报社许可”,以“《法人》杂志总编辑”的名义向媒体发表声明,这是自“西丰事件”以来,从法制日报大院发出惟一的声音,这“声音”惹怒了法制日报的当权者,王丰斌不愿意就“声明”事件向法制日报的当权者承认错误,所以愤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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